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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环保局
一、基本情况
商州区环保局成立于1996年10月,2002年11月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属区政府组成部门。履行全区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局内设行政办公室、开发监督股、污染管理股、法制宣教股一办三股。下辖环境监察大队,内设执法中队、城东中队、城西中队、综合办。在职职工45
名。网址:www.szhbw.gov.cn
二、各股室主要职责
1、办公室(包括宣传教育法制):组织协调机关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文件处理,信访和公众举报工作,建议与提案输治安保卫、档案、保密、外事接待和机关财务,后勤工作;主管人事、劳资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组织编制环境保护中长期计划和长度计划;管理环境保护基本建设投资;高度重视全区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统一规定设置。
组织草拟全区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环境保护长远发展战略;监督检查各项环境保护政策的贯彻执行;主管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新闻工作;组织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污染管理股:组织实施国家、省地有关水、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方面的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排污申报登记等五项管理制度;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乡镇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清洁生产和防治示范工程建设,协调处理全区污染纠纷和污染事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开发监督股:组织拟订全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和“三同时”项目验收把关;负责全区放射性污染防护工作,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技术、产业政策和标准。参与组织全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规划、计划;组织环境科技攻关,管理环境科技成果。管理全区环保产业、环境监测、科技信息系统,负责环境保护技术引进、设备质量监督谁和环境标志管理组织拟定全区自然保护建设规划,论评审议区级自然保护区的改造和建设方案;监督管理珍稀濒危动植物的保护工作;指导水源保护机构的环境保护工作;参与生态农业的科学试验及经验推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草拟全区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及其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2、编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订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参与审查城市总体规划。
3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种类环境标准;组织制定、修订全区种类环境标准及相应的控制指标,并监督实施。
4、负责全区大气、水体、土壤及城镇的环境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恶臭、放射性及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调查并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协调部门之间的环境污染纠纷。
5、组织管理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及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区管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三同时”“排污申报登记”、“限期治理”等制度的执行。
6、负责宏观管理全区的生态环境、农业环境以及自然、人文遗迹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规划全区自然保护区,负责向政府提出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核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濒危物种保护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生态失调等项工作。
7、负责全区环境统计、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编报全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公报和环境统计公报;组织环境执法、污染治理、排污费情况检查及种类专项环境标准和工作。
8、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科技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全区环境科学研究和环境科技攻关;组织区级环境科技成果检定,评奖和交流、推广工作。
9、开展和推动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活动;开展国内、国际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交流及外交外资引进工作。
10、指导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11、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及任务。
四、政务公开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二十六条一款
2、项目名称:排污许可(排污许可证换发、排污费减免缓审批)、申报登记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陕西省实施<环保法>办法》第三十三条。
3、项目名称:拆除或者闲置、停运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许可,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二款,国家环保总局《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4、项目名称: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经营及贮存防护措施需延期的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二款。
5、项目名称:夜间建筑施工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十六条。
批准日期: 二00六年四月十七日
五、工作程序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

2、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程序

3、核发排污许可证程序

4、环境执法监察和当场处罚程序

5、行政处罚程序

6、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

六、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以2005统计)
1、工业粉尘排放量:0.2542万吨,完成138%。
2、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0766万吨,完成186%。
3、固体废物排放量:0.03万吨,完成197.2%。
4、石油类排放量:0万吨,完成200%。
5、烟尘排放量:0.2432万吨,完成131.4%。
二、污染物排放与治理指标(以2005统计)
1、工业废气处理率:46.72%,完成155.7%。
2、工业废水处理率:79.75%,完成145%。
3、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42.2%,完成136.1%。
4、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78.72%,完成131.2%。
三、水源保护区及矿山检查:8次,完成200%。
四、征收排污费:55万元,完成220%。
商州区环境保护局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将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车道的一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商州突破发展”和构建和谐商州总部署,全区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全省第八次、全区第二次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决定〉的实施意见》、区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为主线,围绕商州突破发展,严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抓好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个减排,推进“三个转变”,立足实现蓝天、碧水、生态、环境安全四大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依法行政,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以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增强来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真正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执政为民。
二、以区域流域综合整治为重点,抓好重点污染企业的污染治理,全面推进环境质量的改善和提高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和项目环评制度。结合下达的污染总量控制指标,用污染治理项目及生产生活领域的科技创新达到两个减排,以重点项目带动环境保护,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要结合丹江水污染防治规划,切实抓好丹江流域商州段的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开展水源保护区、辖区各矿区以及医疗卫生等区域的整治活动,解决水污染问题。要加强对水泥建材行业和城区锅炉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令其达标排放,解决大气污染问题。
三、以环境安全为重点,抓好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继续保持对高污染、高危险特别是化工等行业的高压态势,加大监管力度,对有尾矿库企业增加巡查频次。督促辖区企业落实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污染严重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积极组建一支指挥有方、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环境应急队伍,落实应急装备、技术装备和物资贮备,要加快应急监测队伍建设,要依法落实环境安全责任追究制,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四、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强化环境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继续将未按要求安装和擅自停运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运转不正常导致超标排污的、停产治理企业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的、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暗排偷排污染物的、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或扩大生产能力、未进行“三同时”环保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生产的、违犯国家产业政策违法生产的、污染和破坏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的作为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加强对区域、流域、行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要对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法情况、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情况组织专项执法检查,要开展矿山综合整治,要对辖区所有排污企业落实包抓人员,确保监管到位、执法到位。
五、以循环经济为抓手,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以节能、降耗、增效、减污、废物综合利用为中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以社会、企业、消费三个层面开展开发废物循环利用、清洁生产、绿色消费、资源节约,要从源头抓进,在进行环评审批时,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和总量控制目标,引入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严把产业政策关、资源能源消耗关、污染物排放达标关、环境友好关,对本辖区的重污染企业,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的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
六、以生态立区为目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依照中、省、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商州农村环保小康行动计划,充分发挥乡镇兼职环保干部作用,做好农村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确保农村饮用水源安全。加强商州生态示范区建设,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大力推进生态示范乡(镇)、村建设,按功能分区严格实行禁止、限制或适度开发。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70%的规模化养殖业污水、粪便得到无害化处理,并推广沼气和秸杆综合利用,逐步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七、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丰富环境文化内涵
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可持续发展观,全面推进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开展环保“四进”活动,在各集镇、乡村、312国道沿线、水源保护区、企业、学校刷写环保标语,继续深化“三个一”环保工程,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要结合环保工作特点,重点组织开展好节日文化、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等活动,把环境保护的宣传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从正面倡导积极向上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培养良好的环境道德风尚。
八、忠于职守,发奋进取,为推动历史性转变而努力工作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环保队伍,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忠于职守、发奋进取,做保护环境的忠诚卫士。要弘扬团队精神,维护和谐,做到相互补台不拆台,服从不盲从,争创一流业绩。要建立和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依法行政,求实创新,塑造文明、规范、高效、廉洁的环保卫士形象。要按照“工作高效率、服务高质量、对自己高标准”的“三高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在抓落实上看能力,抓实干上看素质,抓细节上看水平,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积极创建“五型”机关,努力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六有”局面。为推动历史性转变而努力奋斗。
局长:刘军忑
投诉热线:12369
联系电话:2313395
网址:www.szhb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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