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体制改革,近期,商州区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商州区农村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促进了全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财务报账管理。各乡镇中心校单独建立财务机构,实行备用金制度,设立专帐,实行预算管理。设高中班的中学收费继续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明确了报帐方式,各校校长负责本校的单据审批,报中心校审核后方可报销。严格报帐程序,每月底各报帐学校将有效的原始单据经学校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按学校支出科目分类,汇总后报中心校审核,方可报帐。
二是明确支出限额标准和支出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差旅费报销标准、压缩招待费开支,各学校招待费实行限额控制,不得超过当年公务费的2%;规范财务支出审批标准,1000元以上开支必须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5000元以上开支由教代会决定;10000元以上或超过学校现有资金的开支,必须书面文字报教育局批准,属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三是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学校所有购物原始凭证必须有采购人员和财产保管员共同签名,经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入帐,固定资产不论购置、发送、调配、捐赠、自制的均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入帐,定期进行清点盘查,做到账款、账实相符。报废、毁损的应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并做详细记录。中小学校做好校舍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报批手续,增加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
四是夯实财务管理责任。加大教育内部审计力度,实施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经济责任终身追究制。学校重大财务收支活动通过校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校长作为学校财务管理第一责任人,定期对学校主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擅自乱收费、违规筹资等行为给予纪律处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