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州区委  商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加强乡镇政权机关建设的决定

商发〔2007〕05号

(2007年3月8日中共商州区委第七次常委会议通过)
 

为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有效发挥乡镇政权机关前沿指挥部作用,努力改善全区乡镇办公条件落后面貌,特对乡镇政权机关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乡镇政权机关建设的重大意义

乡镇政权机关是国家行政建制中最低一级地方行政机关,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治权力中心,是满足农民各种需要的经济文化中心,是农村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是做好农村各项工作的前沿指挥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乡镇政权承担着十分艰巨而繁重的任务。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把乡镇政权机关建设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每年确定2至3个乡镇进行重点建设,相继完成了12个乡镇政权机关改造和建设工作,全区乡镇机关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区乡镇政权机关年久失修,相当一部分破烂不堪,所属站所居住分散,难于实行统一领导和有效管理,制约了全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步伐,影响了乡镇政权机关的正常办公和干部队伍的稳定,与建设新型社会、高效政府差距很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乡镇政权机关建设在基层政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此项工作,真正把乡镇政权机关建设成为最有活力、最有权威、最具效能的基层政权机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采取得力措施,全力加快乡镇政权机关建设步伐

(一)坚持建设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期实施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自下而上申报、筛选,统筹规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坚持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根据乡镇政权机关正常办公的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改扩建或新建计划。坚持自筹为主、多方争取的原则,以乡镇自筹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或配套。坚持科学规划、实用美观的原则,切忌贪大求洋。

(二)多方筹措资金。纳入改善办公条件计划的乡镇,要通过增收节支、财政超收和以地生财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要采取处置现有闲置资产筹措一点,整合站所资源聚集一点,捆绑使用国家政策性扶持资金挂靠一点,依托项目向上争取一点,区级财政补助一点的“五个一点”办法,加大乡镇政权机关建设资金筹措力度。在处置陈年闲置资产时可采取变现、拍卖等形式,或将站所资源进行整合。乡镇文化、广播、计生、林业、畜牧、司法等站所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纳入国家政策性扶持范围。区财政安排每个乡镇补助资金20-30万元,确保乡镇政权机关建设资金筹措到位。

(三)加强协作配合。区国土、城建、财政、计划及各站所的主管部门要围绕乡镇政权机关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服务好乡镇政权机关建设。建设中涉及的土地审批、土地出让、规费交纳等,相关部门要大开绿灯,实行最优惠的政策,减收、免收各种规费。相关部门要积极为乡镇政权机关建设争取项目支撑,调配一定资金。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政权机关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形成乡镇党委、政府与区级部门协作配合抓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突出建设重点。全区每年安排3-5个乡镇政权机关建设任务。在建设规模上,中心镇、办事处办公楼原则上不少于2000平方米,其它建制镇原则上不少于1500平方米,乡原则上不少于1000平方米,并要用一流的设计、一流的标准、一流的设施建设乡镇政权机关。今明两年先期实施黑山、大荆、黑龙口、麻池河、蒲峪、牧护关等10个乡镇政权机关建设。其它乡镇要积极谋划,创造条件,争取尽快启动建设,力争3年内完成全区乡镇政权机关硬件建设任务。
三、加强领导,确保乡镇政权机关建设取得实效

区委、区政府成立商州区乡镇政权机关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代区长许玉仪任组长,区委副书记艾贤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璇、副区长周和斌任副组长,区城建、国土、财政、计划、农业、林业、公安、司法、计生、畜牧、水务、广电、文体、乡企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区城建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负责全区乡镇政权机关建设的协调工作。各乡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挂帅主抓,抽调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同志具体负责政权机关建设工作,从上至下形成坚强的组织领导,确保政权机关建设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区委、区政府把乡镇政权机关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月报告、季考评、年终考核制度,采取多干多奖、少干不奖、不干受罚的办法,对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办事处,区财政将奖励一定的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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