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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州区委办公室
商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商州区改婚丧陋习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区直各党(工)委,区委、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进一步推动改婚丧嫁娶陋习活动,整治城区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粗俗戏闹等不良习俗,大力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树立商州对外形象,建设文明、富强、和谐新商州,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了《商州区改婚丧陋习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区委、区政府要求,各乡镇特别是四个办事处要认真组织实施;区直各党委、各部门要深入发动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于专项整治活动之中,带头抵制陋习,抓好学习教育;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敢于碰硬,对不良习俗要及时查处;纪检监察部门、党(工)委要加强对机关、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要将此项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之中;文明办要将此项活动做为评选文明单位、最佳主管局、最佳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的重要依据;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对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不良习俗进行跟踪和深度报道,;对一些不文明行为的场所和用于婚丧的公务车辆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区委、政府强调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认真落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抓出成效。
中共商州区委办公室
商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 年7
月20 日
商州区改婚丧陋习活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区以城区为重点的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粗俗戏闹等陋习有所抬头,严重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特别是有损文明商州新形象,有碍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提升我区对外开放新形象,区委、区政府决定利用今年及今后2—3年时间,以城区为重点,在全区城乡集中开展以“改婚丧陋习”为主题的专项整治活动。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宣传鼓动、行政推动、干部带动、市区联动”的工作思路,坚持“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改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整治婚丧事大操大办、招摇过市、粗俗戏闹等有碍观瞻、有损形象的社会陋习,移风易俗,着力推进城乡婚丧习俗改革,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倡导勤俭节约、合理消费、文明治家的生活方式,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市民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分今年和后期目标任务。
今年目标任务:
1
、取缔丧事招摇过市,吹吹打打,阻碍交通,噪音扰民的行为;
2 、整治丧葬用品市场;
3
、推行婚(喜)事新办,治理喜事中粗庸玩闹等不良陋习;
4
、杜绝婚(喜)宴中的不文明行为,加强对全区饭店、宾馆、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
后三年目标任务:
1
、根治婚丧事中不文明行为;
2 、全面推行殡葬改革;
3
、建立改婚丧陋习长效机制。
三、阶段安排和实施步骤
(一)组建机构,制定方案阶段(2007年6月10日一6月3日)区委、区政府成立“商州区改婚丧陋习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璇任组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谢成早和区人大副主任唐晓民、政协副主席李万智任副组长。下设专项整治宣传协调办公室和专项整治实施协调办公室,宣传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李志民担任,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文体局、广电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实施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副局长周建康担任,公安局、国土局、城建局、工商局、环保局、四个办事处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同时,制定全区改婚丧陋习实施办法。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阶段(2007年7月1日一8月20日)
1、开展声势浩大的“改婚丧陋习”宣传月活动。召开市区干部群众动员大会,颁布区政府通告。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区直各部门集中7月一月时间在全区城乡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改婚丧不文明陋习行为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干部群众增强唯物主义观念,抵制封建迷信,划清唯物论与唯心论、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线。广泛开展以“革除陈规陋习,告别不文明行为”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功,教育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不文明的危害性,增强自律意识。
2
、层层发动,形成宣传声势。区教育局、团委组织学生开展抵制不文明行为签名活动;区文联、区文体局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相关文艺作品,并深入社区、广场、农村进行文化演出;区直工委、团委、总工会、妇联向全区党员、青年团员、工人、妇女发倡仪书;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召开干部会、群众会进行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
、加强舆论引导,发挥新闻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对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不文明陋习进行公开曝光。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在区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置“改陋习、树新风”栏目(专题),策划和组织一些有宣传教育影响的活动,举办群众访谈,让市民积极参与,撰写播放一些评论文章,剖析陋习危害,引发广大群众进行深层思考,引起社会共鸣,形成浓郁的舆论氛围,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
(三)严格执法,集中治理阶段(2007年8月21日--11月31日)按照党政牵头、干部带头、部门参与、先易后难的的原则,集中时间,重点对城区婚丧嫁娶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一是治理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粗俗戏闹等不文明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办事处牵头,对社区(村)居民婚丧事进行登记,实行报告制并由包村干部负责,督促落实有关规定。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对国家工作人员婚丧事大操大办、参与粗俗戏闹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检查。
二.是治理丧事招摇过币、吹吹打打、阻碍交通、噪音扰民行为。各办事处辖区内社区村组一旦有丧事发生,办事处提前介入,为当事人讲清有关法律和规定,并落实人员监督执行。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实施协调办公室及区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报告。
三是整治全区丧葬用品市场。
由商州工商分局牵头,民政、公安、文体等部门配合,对全区丧葬用品市场进行整顿。凡开设花圈、寿衣等丧葬用品的商店必须经民政局审核,在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丧葬用品市场限定经营项目、经营内容,严禁制作销售封建迷信、庸俗腐化丧葬用品。
四是积极探索殡葬改革工作。由区民政局牵头,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大力提倡火葬,倡导绿色殡葬,规范土葬区域,严禁乱埋乱葬。区上拟筹建殡葬管理执法监察大队,全面加强殡葬管理。
五是加强对饭店、宾馆、旅游景点、公众娱乐场所的管理。由区工商局全头,公安、文体、游等部门配合,对饭店、宾馆、景区及娱乐场所经营者、管理者、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与各经营业主签订责任书,作出承诺,要求饭店、宾馆、娱乐场所在承办红白喜事等宴席时严禁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对违反规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将停业整顿和经济处罚。
(四)全面检查。巩固总结阶段(2007年12月1日——12月31日)
由区改婚丧陋习领导小组领导负责,重点对四个办事处及市区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工作成效,评选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视察监督。并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倾听阶段治理工作的意见完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下阶段工作措施。
(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08年——2010年)
建立健全“改陋习,树新风、促和谐”各项规章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改婚丧陋习”活动,全面实施殡葬改革,建立齐抓共管、条块结合、城乡联动、上下配合的长效机制,并建立健全家庭、单位、社会三结合的监督网络,切实根治婚丧事中的陋习行为。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市区各部门都要成立改婚丧陋习领导小组,党委、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在区改婚丧陋习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开展工作。区委、区政府与四个办事处党委、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办事处要与各社区村组、辖区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各办事处要建立婚丧事报告制度和红白理事会议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年底取得效。
2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区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监察局等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确定专门领导主抓。要研究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全天候监管、要在区改婚丧陋习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综合治理。对工作不力,职责不到位的部门和办事处,区上将实行责任追究。
3
、强化督查,确保效果。区上成立改陋习督查小组,由区委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李向宝担任组长,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人劳局、监察局为成员单位。对城区不文明婚丧陋习进行督查,设立举报电话,举办简报,定期通报情况。同时,区上从今年起将“改陋习、树新风”活动纳入各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年度目标考核之中,以确保改陋习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