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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二○○六年农业科技承包实施细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商州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商州区二OO六年农业科技承包实施方案》,使那样科技承包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农业科技承包工作日常管理
(一)人员管理
1、按照管事与管人相统一的原则,农、林、水、牧、乡企局所抽调的农业科技承包人员分别有各主管局管理。对从基层站、所抽调的参与农业科技承包工作的科技人员,由主管局和所在乡(镇)、办事处共同管理。
2、对参与承包人员的出勤考核。参照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平时考核手册》,细化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记载,强化事假病假管理和出勤监督检查,每月由分管农业科技承包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对旷工等违纪行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理。
3、科技承包人员每季度将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及所承担承包项目的进展情况,写出书面汇报,半年写小节,年终写出终结,上报项目主管局。并及时向乡(镇)、办事处分管农业科技承包工作的领导汇报学习、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管理
1、量化细化承包任务。各承包项目主管局要先对农业科技承包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承包项目主要内容采取百分制的形式分别进行细化量化,再与承包人员签定合同。
2、编制承包项目实施计划书。承担承包项目的科技人员在进村驻点调研的基础上,围绕承包项目的主要内容,编制出操作性较强的项目实施计划书,3月25日前报项目主管局和农业科技承包办公室。
3、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各承包项目主管局要经常深入项目实施地督促检查、指导承包工作,使其得以顺利开展。6月份逐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写出半年工作小节,6月20日前报区农业科技承包办公室。
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要及时予以总结交流。每个承包项目主管局至少要选送2—3篇经验材料或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4、实行农业科技承包联席会议制度。由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畜牧局、乡企局和科技部门建立联席会议,采取不定期的形式召开,通报承包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和解决承包中出现的问题。
二、承包工作验收
1、验收组织。农业科技承包的验收工作,在区农业科技承包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区农业科技承包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验收内容。区农业科技承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承包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及承包项目逐一进行验收。各承包项目主管局对所抽调科技人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察,并纳入年终考评。
3、验收方法。主要采用数据核查、会议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验收结果以百分制大分结果显示。
4、验收应提供的材料。
1)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
2)项目实施计划书及量化细化的合同书。
3)承包工作中形成的数据、资料及文件。
4)半年、年终工作总结或技术总结报告。
5)平时考核手册。
6)经验材料或调研报告。
5、验收的时间安排。12月10日起对承包项目主管局的承包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和16个承包项目逐一进行验收。
三、农业科技承包工作奖励
依据农业科技承包工作的领导与管理验收结果,设3名组织奖。依据农业科技承包项目验收结果设农业科技承包项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及先进个人20名。由区农业科技承包办公室依据考核验收结果提出拟将名单,经区农业科技承包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
四、农业科技承包工作总结
由区农业科技承包办公室负责在6月底和12月底向区政府写出半年和全年的工作总结。召开农业科技承包工作总结表彰会议。
商州区农业科技承包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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