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制作居民身份证有哪些规定?
1994年,财政部、国家计委对加快制作居民身份证做出规定:
要严格控制加快制作居民身份证的范围,应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一般仅限于办理公证、升学、就业、外出等权益事务,在法定的申领时间内不能领到证件而确实急需证件的。
加快制作居民身份证的期限应严格限定在7天以内,超过期限的不能按加快证件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级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